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哪些
食品是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產品,如果食品出現問題的話,那麽對人民群眾會產生巨大的危害,對此我國對食品經營方面的規定是非常明確的。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於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哪些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壹、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哪些 食品的經營範圍有:單位食堂、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熱食類食品、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糕點類食品、自制飲品、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其他類食品。 (壹)單位食堂,指設於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二)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並且在壹定量限範圍內具有統壹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 (三)散裝食品,指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 (四)熱食類食品,指食品原料經粗加工、切配並經過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飪工藝制作,在壹定熱度狀態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鍋和燒烤等烹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五)冷食類食品,指壹般無需再加熱,在常溫或者低溫狀態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鹵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六)生食類食品,壹般特指生食水產品; (七)糕點類食品,指以糧、糖、油、蛋、奶等為主要原料經焙烤等工藝現場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八)自制飲品,指經營者現場制作的各種飲料,含冰淇淋等; (九)中央廚房,指由餐飲單位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並配送的食品經營者; (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食品經營者; (十壹)其他類食品,指區域性銷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
1、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2、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三、食品經營的相關規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註。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後執行,並明確標註。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單位食堂、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熱食類食品、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