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違法保外就醫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決的起始刑罰是10年,適用於死刑,所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12年是正常的。但是考慮在積極的民事賠償等因素下,可以酌情處理,壹般判決會判到10年以上,不會判死刑。傷人致死的犯人之所以會出現在大街上,是因為他保外就醫了。我們都知道在中國人權是特別重要的,所以當犯人的身體狀況無法服刑的情況下,我國的司法機構就會考慮讓犯人保外就醫。接下來我們就談壹談,這次事件中的犯人是否適合保外就醫的條款。
壹、父子兩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父子兩個人因為蓋房子的事情和別人動起手來,將同村的人打成重傷,送往醫院,治療無效死亡。王某父子兩個人因為這件事情,分別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並且附帶民事責任,民事賠償。王某父子二人曾經上訴,但是,被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了原判,並且因為,王某父子二人情節嚴重惡劣,被加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二、父親因為生病保外就醫王某父子被判刑之後,其父親並沒有送往監獄服刑。因為他的左腎積水嚴重,身體條件無法服刑,所以就保外就醫。這應該服刑的哦,12年之中,前前後後多次被保外就醫,並且最後允許在監外執行,導致了王某在服刑期間,依然可以在大街上溜達,而且外出旅遊,都沒受到影響。
三、獄醫因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被處罰王某實際,在監獄裏服刑的時間基本沒有,因為監獄並沒有王某的服刑紀錄。類似的事件中,犯人因為保外就醫沒有服刑的事件中,獄醫被判了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被判決了三年到5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