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鹽務局的歷史沿革
1949年1月1日,經華東財經辦事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山東省鹽務局成立,隸屬省財政廳,統壹負責全省鹽務行政、鹽稅征收及公營鹽灘的管理經營。
1954年2月,與原主管省內外銷鹽的山東鹽業公司合並,實行產銷統壹領導,合署辦公。
此後隸屬關系多次變更,歷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山東省輕工業廳、第壹輕工業部中國鹽業公司、山東省商業局、山東省壹輕廳等部門管理。
1988年,山東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升格為副廳級建制。
1992年,經山東省政府批準,更名為山東省鹽業總公司。
2004年,山東省鹽業總公司(鹽務局)劃歸山東省國資委管理。
2009年10月,經山東省國資委批準,整體改制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依法從事本省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加掛山東省鹽務局的牌子,為省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