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含義是什麽?
科學它指發現、積累並公認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的運用,已系統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識。科學是對已知世界通過大眾可理解的數據計算、文字解釋、語言說明、形象展示的壹種總結、歸納和認證;科學不是認識世界的唯壹渠道,可其具有公允性與壹致性,其為探索客觀世界最可靠的實踐方法。
科學是壹個建立在可檢驗的解釋和對客觀事物的形式、組織等進行預測的有序的知識的系統。在壹個舊的,密切相關的意思,“科學”還指可合理解釋,並可靠地應用型知識的主體本身。科學的專業從業者習慣上被稱為科學家。
擴展資料:
科學的分類:
1.按研究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思維科學,以及總結和貫穿於三個領域的哲學和數學。
2.按與實踐的不同聯系可分為理論科學、技術科學、應用科學等。
3.按人類對自然規律利用的直接程度,科學可分為自然科學和實驗科學兩類。
4.按是否適合用於人類目標來看,科學又可分為廣義科學、狹義科學兩類。
5.已經成熟並被社會承認的科學稱為"顯科學",尚未成熟,還處於幼芽階段的科學則可稱為"潛科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