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壹時的杭州殺妻案開庭了,兇手許某可能將面臨什麽刑罰?
我覺得很大程度上會被判死刑,因為許國利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情節太過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在社會上的影響極大。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許國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且他的手段極其的殘忍,主觀惡性大,利用各種工具對屍體分解,然後進行拋屍,我覺得他是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已經達到了判處死刑的標準。
被告陳述更多作案細節,要求精神病鑒定5月14日,杭州殺妻案在杭州市人民中級法院開庭。在法庭上許國利雖然認罪,但是他並沒有放棄對生的希望,他留著淚稱:“我愛他,我恨她,只有這個辦法了。”
辯護人提出認定許國利殺害來某某具體經過的證據鏈存在欠缺,不是有預謀犯罪,許國利的主觀惡性小,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並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病鑒定;
許國利聲稱自己的作案是沒有預謀的,是激情殺人,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且他還向法院提出要求進行精神鑒定。這壹提議被法院當場也駁回了。
許國利殺人的過程這麽心思縝密,在事後警察開始調查的時候,他非常的鎮定,還說:“我老婆到底什麽時候回來?我的生活怎麽辦?女兒怎麽辦?”
撒謊偽裝,心思縝密,怎麽可能患有精神性疾病,而且他的家族也沒有精神病史。
許國利認為他是激情殺人,可是他事先準備了安眠藥,作案工具,在牛奶中投入了安眠藥讓妻子昏睡,而且用膠帶封口,然後用枕頭捂壓口鼻,用這種方法殺死來女士,在這個過程中,來女士還曾經清醒叫了許國利的名字。
許國利將屍體搬至衛生間,用準備好的工具進行分解,手段極其殘忍,部分沖向了下水道,其他部位分散拋棄。
許某的四個作案動機:1、為日常積怨在心;2、為壹處許國利分到的房屋,需要夫妻***同簽字,但妻子來女士不願意簽字,且許國利分到的房屋的燃氣、水電等都登記在了妻子名下;
3、許國利表示,“她曾做過錯事,我無法放下”但他並未具體就此展開;
4、為倆人婚生小女兒的教育問題,許國利稱小女兒此前成績優異,後成績出現滑坡,妻子卻不讓他插手。小女兒出具諒解書
在法庭上,許國麗說起自己的小女兒時泣不成聲,覺得自己對不起小女兒。
辯護律師表示:
“小女兒已經寫下諒解書,母親去世了,希望得到父親的關愛……希望法院不要對其處以極刑。”
許國利的家屬也表示:小女兒是最可憐的,她已經沒有了媽媽,所以希望法庭不要判許國立死罪。
用孩子為理由希望不要判處死刑,這對孩子非常的不公平,許國利這是在打感情牌,只為了活下去。
在許國利選擇的殺害女兒的母親時在那壹刻,就完全置女兒於不顧。這件事情給小女兒帶來了多大的心理創傷,也許她壹輩子都走不出這個創傷。
如果不判許國利死刑,那麽等女兒長大之後是不是還要去贍養將媽媽碎屍萬段的父親。讓這個小女孩如何去面對,讓她長期忍受這種痛苦。
且心思這麽縝密手段,這麽殘忍的人,是壹個非常危險的人物。
我覺得許國利整個懺悔都是假的,而且對小女兒的不舍,這些全部都是裝的,只不過為為了博同情,想用這種方法讓自己得以活著。
在法庭上,許國利懺悔,不斷地留下懺悔的眼淚,這就是鱷魚的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