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職責。
答案:我國的鄉級人大不設立常委會,過去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會議時,也選舉主席團,但主席團的主要任務是主持會議,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由本級人民政府召集。現行《地方組織法》強化了鄉級人大主席團的職能,可以使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更好地行使監督人民政府的職能,保證人民更好地行使民主權利。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並負責召集下壹次的本級人民代表大全會議。
主席團的職能有以下幾方面:
(1)主席團可以提出議案。主席團可以提出屬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2)決定是否將議案提交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和表決。主席團決定是否將議案提交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或審議決定提交大會表決。
(3)負責答復建議、意見和批評。對人民代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主席團交有關機關研究處理並負責答復。
(4)提名權。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的人選,主席團有權提名。
(5)有提出和審議罷免案的權力。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主席團或1/5以上的代表聯名提出對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的罷免案,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審議。
(6)主持會議。鄉鎮主席團負責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
(7)召集會議,負責召集下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這是壹個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但仍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