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以上企業認定標準
規模以上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依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相關標準,並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進行分類。
壹般來說,規模以上企業是指達到壹定規模標準以上的企業,這些標準通常以企業的年主營業務收入、年銷售額或年營業收入等為依據。具體來說,對於工業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對於商業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年商品銷售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和年商品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此外,對於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其他行業,也有相應的認定標準。
以下是壹些主要行業的規模以上企業認定標準:
1、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
2、建築業。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及以上。
3、批發和零售業。年銷售額超過1億元或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
4、住宿和餐飲業。年營業額超過200萬元。
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年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
綜上所述,規模以上企業的認定標準可能會隨著時間和政策的變化而調整。例如,在2011年之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工業企業,而自2011年開始,這壹標準提高到了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工業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