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波測速儀測量車速,測速儀發出的超聲波信號
前提條件:
超聲波的速度為340米/秒,且汽車勻速行駛。
設從第壹次發出到第壹次收到時間間隔為t1,設第壹次測試時,汽車距離測試儀距離為s1;
設從第壹次發出到第壹次收到時間間隔為t2,設第二次測試時,汽車距離測試儀距離為s2;
則有
s1 = 340*t1/2;
s2 = 340*t2/2;
則有是s1-s2 =
則汽車兩次接受到超聲波時行駛過的距離為是 s1-s2 = (170*(t1-t2))/2 = 68m;
又由於接收到的信號時間相隔為0.8S,則有68*(0.8 - t1/2 + t2/2) = 27.2m/s.
因此汽車速度為27.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