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申請租房補貼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享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拆遷定向安置費用房。
租房補貼申請需要什麽材料
1、租賃合同(原、復印件);
2、租賃房產的權屬證明及房管部門批準的租賃證(原、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原、復印件);
4、市房委辦出具的本人及配偶住房證明;
5、租賃房產為配偶方的須提供結婚證(原、復印件);
6、繳半年以上租金收據(原、復印件);
7、家庭收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老;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