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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傳》中,說東坡四年黃州住,是林語堂寫錯了嗎?

前天看到了這樣壹個問題:蘇軾的疑問——到底是“東坡四年黃州住”還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看林語堂《蘇東坡傳》,裏面用的是“東坡四年黃州住”,但看《蘇軾詩詞》卻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我查了壹下,蘇東坡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烏臺詩案”陷獄四個多月的蘇東坡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到元豐七年(1084年)四月上旬離開黃州,蘇東坡謫居黃州有五個年頭。 因此,到底哪個更準確,向大家討教。

前言

東坡四年黃州住,還是東坡五載黃州住?乍壹看看題主的問題,似乎是四年還是五年的不同。

其實不然,這並不是時間的問題。如果單從這兩個答案來選擇的話,壹定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回答這個問題,不必查詢四年還是五載,為什麽這樣說呢,我們先看看這句詩出自哪裏吧?

壹、《贈黃州官妓》

林語堂在《蘇東坡傳》中的卷壹·第壹章中, 講了蘇軾的贈詩給壹個官妓的故事,這首詩的第壹句是:東坡四年黃州住。

但是在《蘇東坡全集》 正文·補遺中,這首題目為《贈黃州官妓》的第壹句卻不是四年,而是五載: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卻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關於這首詩的故事,流傳還是挺廣的,林語堂也是引用的宋人的文章。

宋朝的陳巖肖《庚溪詩話》中記載:

東坡謫居齊安時,以文筆遊戲三昧。齊安樂籍中李宜者,色藝不下他妓。他妓因燕席中有得詩曲者,宜以語訥,不能有所請,人皆咎之。坡將移臨汝,於飲餞處,宜哀鳴力請。坡半酣,笑謂之曰:“東坡居士文名久,何事無言及李宜?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陳巖肖說,這個故事有還有壹個版本:

案:宋周昭禮《清波雜誌》亦載是事,而與此少異,今附記於此:  東坡在黃岡,每用官妓侑觴,群姬持紙乞歌詩,不違其意而予之。有李琦者,獨未蒙賜。壹日有請,坡乘醉書:“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贈李琦?”後句未續,移時乃以“卻似城南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足之,獎飾乃出諸人右。其人自此聲價增重,殆類子美詩中黃四娘。

城南杜工部,杜甫的舊宅在長安城南,自稱杜陵布衣。後來在成都擔任過嚴武的檢校工部員外郎,所以又叫做杜工部。

據說杜甫的母親名字與海棠相關,所以所以杜甫詩中沒有海棠。

蘇軾借用杜甫不寫海棠的典故,把李宜比作海棠,化解了以往疏忽她的尷尬,也提高了李宜的形象。

二、兩首詩的區別

我們把這兩首詩單獨拿出來比較壹下:

第壹個版本:

東坡居士文名久,何事無言及李宜?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這個版本中,說蘇軾“謫居齊安”,因此第壹句是沒有提到黃州,而是:東坡居士文名久。

第二個版本: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贈李琦? 卻似城南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黃州就是黃岡,在這個版本裏,蘇軾寫到:東坡五載黃州住......

這兩個版本除了第四句以外都有不同。連人的名字都有李宜、李琦之別,不過名字其實不重要,反正兩個字都押韻。

但是需要註意的是東坡居士與東坡五載這兩句,居士、平仄;五載;仄仄。可以看出第壹句的第四個字壹定是仄聲。

東坡居士--文名久,平平平仄--平平仄。

東坡五載--黃州住,平平仄仄--平平仄。

三、五載還是四年,五歲、七歲?

東坡居士也好,東坡五載也好,都沒有問題。但是東坡四年就有問題了。

東坡四年,平平仄平。

如果第四個字是平聲的話,這句詩就失替了。所以肯定不是“年”。

其實這句詩並不僅僅兩個版本,還有如下幾個。宋朝阮閱的《詩話總龜》中:

東坡五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

宋朝何薳明《春渚紀聞》中:

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

到底是四年還是五年和七年呢?

蘇軾在元豐二年(1079)七月被押,經歷了烏臺詩案後被貶黃州,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壹日到達貶所黃州。

至元豐七(1084)年,蘇軾奉詔赴汝州就任。 在黃州應該呆了四年多壹點的時間,所以說四年也可,五年也可。

結束語

再回到題主的問題。

無論蘇軾在黃州呆了多久,都不妨礙我們判斷,這首詩是壹首格律詩。所以第壹句第四個字壹定不是“年”。

是“歲”還是“載”就不好說了。如果二選壹的話,當時是五載。

@老街味道

考考方家眼力,把現代詩詞混在唐詩宋詞中,妳能分辨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