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手印用哪個手指
按手印用是用右手的大拇指或者食指。
壹般用右手食指來按手印。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也可以用拇指按,人的指紋是具有唯壹性的,因此在按手印上沒有明確規定壹定要哪個手指。指紋是人類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膚所形成的紋路,指紋能使手在接觸物件時增加摩擦力,從而更容易發力及抓緊物件,它是人類進化過程中自然形成的。
簽訂合同按手印處理如下:
1、應使用專用的印泥或印油,防止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堆積,形成捺印指紋的模糊和不清晰。印泥和印油為紅色、蘭色、黑色均可;
2、是捺印指紋的順序是以右手的食指、拇指、中指為依次順序的,如果右手手指因特殊情況,指紋捺印不能滿足要求時,可用左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依次代替,最好在指紋捺印中註明;
3、在捺印過程中是將手指平放在要捺印的有關材料或文件上,從左至右用手指滾動捺印,捺印的力大小要掌握火候,這樣指紋的紋路會清晰地留在材料或文件上,最好在捺印前確認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遺留的程度。
綜上所述,摁手印用哪個手指頭,法律暫無明確的規定,在生活實踐中,壹般都是習慣用右手食指來摁手印。摁手印在法律上會認為跟簽名的壹樣有效。換句話說,簽合同幾個不同的確認方式:可以簽字或者按手印,三個任選壹個都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壹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