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購房政策2022最新
2022年5月15日,海口發布《對於推動房地產業穩定建康發展的通知》,從即日起執行。
1、人才引進買房,已落戶口人才引進買房享有當地市民相同待遇。
《通知》要求,適用優秀人才剛度住房要求。落戶口海南的人才引進在三亞市購買住房,自落戶口之日享有當地市民相同待遇。未落戶口海南的優秀人才,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員在海南無已有住房的,給予自己或家庭主要成員在廣東省總計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交納證實,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2、買房貸款,修復省廳二套房商業貸款現行政策,未結清商業貸款購二套房首付不低於50%,結清的購二套房不低於40%。
《通知》要求,達到有效買房銀行信貸要求。適用購買改進性住房,對申請辦理商貸購買第二套住房但未結清原來住房借款的,房貸首付比例不低於50%。申請辦理公積金房貸購買二手住房,屬初次買房或已結清原來公積金房貸的,房貸首付比例不低於30%。
《通知》修復實行省廳政策,此外已經結清借款,申請辦理商貸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房貸首付比例不低於40%。
《通知》要求,申請辦理公積金房貸購買二手住房,屬初次買房或已結清原來公積金房貸的,房貸首付比例不低於30%。
3、商住樓出讓,2017年9月20日後購買的產品住房 購房合同備案滿5年並獲得不動產證後可出讓。
《通知》要求,改進產品住房市場需求。對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購買的產品住房(以購房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標準,相同),獲得不動產證後可出讓;2017年9月20日後購買的產品住房,購房合同備案滿5年並獲得不動產證後可出讓。
《通知》主要是對轉讓期限的測算起點開展調節,即從原規範的獲得不動產證的時長為起點改成合同書購案時長為起點,在其中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購買的住房,因報備時長已滿2年,故獲得不動產證後可發售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