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通用矽酸鹽水泥品種有哪些?
通用水泥按國家標準的規定有六個品種: 1、矽酸鹽水泥(代號P.I或P.II),P.I型不摻加混合材,P.II型允許有不超過5%的活性礦物混合材料; 2、普通矽酸鹽水泥(P.0),允許以5%~15%的混合材等量取代矽酸鹽熟料; 3、礦渣矽酸鹽水泥(P.S),在生產水泥時允許以20%~70%的粒化高爐礦渣作為混合材燈亮取代矽酸鹽熟料,由於礦渣硬化比熟料大,***同磨細時,水泥中的礦渣顆粒太粗,礦渣的潛在活性不能充分發揮; 4、火山灰質矽酸鹽水泥(P.P),允許有20%~50%的火山灰質材料作為混合材等量取代熟料; 5、粉煤灰矽酸鹽水泥(P.F),允許有20%~40%的粉煤灰等量作為混合材取代熟料; 6、復合矽酸鹽水泥(P.C),用兩種以上礦物混合材總量20%~40%取代矽酸鹽熟料。 當用戶使用加有混合材的水泥時,往往不清楚所加入的混合材的數量和吸毒,所以為了保證灌漿料的質量並充分發揮礦物質材料的作用,在配制耐久性灌漿料時宜采用矽酸鹽會膩或普通矽酸鹽水泥,並將擴物質材料以摻和料的形式作為配制灌漿料的組分加入攪合料中。當工程水泥用量很大時,也可由水泥廠家根據用戶訂貨的要求,生產滿足規定性能指標的水泥,壹來減少灌漿料攪拌站的貯存;二來減少灌漿料配制過程中多組分計量的可能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