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入獄之後遭到的酷刑是什麽
壹、腐刑,又稱宮刑。
因為李陵事件,司馬遷直言獲罪,被判處死刑。
據漢朝的刑法,死刑有兩種減免辦法:壹是拿五十萬錢贖罪,二是受"腐刑"。司馬遷官小家貧,當然拿不出這麽多錢贖罪。腐刑既殘酷地摧殘人體和精神,也極大地侮辱人格。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陰莖與睪丸壹並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註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註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註,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二、人物簡介:
司馬遷(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字子長,夏陽(今陜西韓城南)人,壹說龍門(今山西河津)人。中國西漢偉大的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司馬談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敗降之事辯解而受宮刑,後任中書令。發奮繼續完成所著史籍,被後世尊稱為史遷、太史公、歷史之父。
司馬遷早年受學於孔安國、董仲舒,漫遊各地,了解風俗,采集傳聞。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繼承父業,著述歷史。
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壹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壹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