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燒野蜂窩而引起重慶山火的人最後會有什麽結局?
重慶涪陵山火原因已經查明,是原住老人燒野蜂包和民用電線在高溫大風下斷裂起火以及幹燥枯枝落葉高溫自燃。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和國刑法》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嚴重情節嚴重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毀森林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毀森林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燒野蜂包的人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涪陵區兩起山火已經被全部撲滅,兩起山火面積約為500畝和300畝,重慶山火撲救工作大獲全勝,萬幸的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無重要設施損失。
燒野蜂包的原住老人是壹個起火點原因,根據上面兩項治安法和刑法來看,放火燒野蜂包的原住老人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不是故意縱火和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系非主觀故意犯罪是不會判死刑的。
但是該老人的犯罪記錄會伴隨終身,除了法律責任還會面臨民事責任:
失火、放火造成損失的,當事人需要全部賠償損失。
撲救森林火災支出的費用也需要由當事人全部承擔,直到無力承擔為止。
違法用火行為人不僅自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家長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身,子女參軍入伍、報考公務員、上軍警校等將會受到限制。
二、此次山火損失很大,令人動容。此次重慶山火的損失暫時無法估量,堆成小山的滅火器、群眾的轉移、各地區官方出動的消防救援力量、民眾自發組織的摩托車隊後援補給線、還有燒毀的森林樹木等等這些很難用金錢去衡量出壹個數字。燒野蜂包的人是肯定賠不起的,數字太大了,只能按照法律有多少賠多少。所以通過這件事,我們壹定要牢記,千萬不要在山上隨意用火,尤其是在這種幹燥的天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