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非法改裝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處理
電動車非法改裝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處罰如下:
1、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汽車改裝哪些是合法的
1、輪胎樣式,輪胎的尺寸大小規格要與登記證書上壹致。在不改變車身長度與寬度以及車身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更換輪胎;
2、加裝行李架和側面腳踏板;
3、車身顏色,改變車身顏色,要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登記變更車輛信息。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壹)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參數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屬於第十五條第壹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要求使用年限壹年以內的機動車,不予辦理第十六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
第十壹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申請註冊登記。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壹)國產機動車出廠後兩年內未申請註冊登記的;
(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後兩年內未申請註冊登記的;
(三)申請註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專用校車辦理註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