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看手機處罰標準
1、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違法記分分值的規定。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
開車玩手機的危害
1、降低安全性:邊開車邊玩手機,司機對車速的控制、車距的把握及障礙物的躲避等方面,都將產生極大影響,非常容易讓車輛操作失誤或失控,進而造成事故。
2、分散註意力:開車玩手機會分散司機註意力,疏於對路面車輛及行人的觀察,壹旦遇到情況,將會大幅降低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造成交通事故。研究表明,有70%的致命事故是司機註意力不集中造成的。
3、視野變狹窄。開車使用手機會降低駕駛員對遠處物體的感知能力。
4、易造成堵車。壹條主幹道既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沒有圍擋修路,但是經常會莫名其妙地擁堵起來。交警發現類似擁堵多半是因為開車玩手機造成的。開車使用手機會在路面上引發人為截流的效果—因為只要玩手機,車速壹定會比正常駕駛速度要慢很多。
在我國機動車駕駛者在行駛過程中要是開車玩手機的話,那麽是屬於交通違章行為的,就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的相關規定,追究駕駛者的法律責任。壹般是處200元以下罰款、扣2分。但要是當事人對處罰有意義的話,則可以在處罰後規定的時間內,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訴,這樣還有可能撤銷之前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壹次記2分:第二點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