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犯罪和處罰
法律分析:酒後犯罪的刑事責任和不喝酒犯罪的刑事責任是相同的。根據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裏說的“醉酒”,是指生理醉酒,即飲酒過量,導致酒精中毒出現精神失常的情況。在醉酒狀態下,行為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減弱判斷力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但並不會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酒後犯罪要聯系到刑法中的學術理論,事前行為。酒後犯罪是因為之前行為人放任了喝酒的行為,之後才造成了酒後犯罪的發生。酒後打人的行為正是因為行為人之前放任喝酒,才造成了犯罪的發生。行為人在喝酒之前就應該知道,自己喝酒可能會鬧事,但是他還依舊去喝酒,這就構成了事前的故意,這與之後的犯罪是有直接的因果關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