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於2013年10月1日已經開始施行了,試述這部新法關於包價旅遊合同的相關規定。
答案:包價旅遊合同,是指旅行社預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過履行輔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導遊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旅遊服務,旅遊者以總價支付旅遊費用的合同。
包價旅遊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包價旅遊合同包括下列內容:
(1)旅行社、旅遊者的基本信息;
(2)旅遊行程安排;
(3)旅植於團成團的最低人數;
(4)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準;
(5)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6)自由活動時間安排;
(7)旅遊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
(8)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
(9)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旅行社應當在旅遊行程開始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單,旅遊行程單是包價旅遊合同的
組成部分。旅行社應當履行相關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