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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人才服務中心郵編

郵編222006。連雲港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9-5號。區號:0518;郵編222006。

人才服務中心壹般都是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的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人事代理、檔案管理、牽頭舉行招聘應聘活動、對畢業生就業進行服務以及學歷學位驗證等工作。人才服務中心是在人力資源配置從統包統配模式向發揮人才市場基礎性作用模式的轉換中逐步成長壯大的,開辟和發展了各項為人才服務的業務,運用多種方式,提供多功能的人才交流服務。

人才服務中心機構職能: 承擔人力資源市場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制定實施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發展方案;協同開展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服務工作;指導人力資源機構規範運行,分析預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情況;承擔各類人才人事檔案管理、戶籍掛靠相關的人事檔案服務工作; 承擔普通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的綜合管理等事務性工作;協助做好人才引進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高層次人才的聯系、服務工作,以及市本級人才公寓管理相關輔助工作;指導縣(市、區)、臺州灣集聚區(高新區、綠心度假區)人力資源機構規範運行;完成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 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據管理權限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審批。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其直屬在京事業單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業、全國性社團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人事部審批。中央在地方所屬單位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所在地的省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在征得原審批機關的書面同意後,由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許可制度,並在行政機關網站公布審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以及批準設立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名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