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強奸罪學生被開除學籍,這壹處罰合理嗎?
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發網絡關註後,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根據新查證的事實,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提出給予努某某重新處分的建議。
應被處分人要求,學校還進行了不利處分聽證等程序。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壹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壹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據悉,學校下壹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通過這個事件,我們也發現了壹些工作中的問題和值得反思的地方。我們將舉壹反三,認真評估並修訂完善《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改進學校管理,加強制度建設,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