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國家的絕密檔案到了壹定期限就可以解密並公開? 《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第十九條規定:” 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壹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少於三十年,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向社會開往的期限,可以多於三十年,具體期限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施行。也就是說最少是三十年 上篇: 廚房個人工作總結五篇 下篇: 開利壓縮機 壓縮機市場的領頭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