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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給重獎,是否會讓美德失去原有的價值

見義勇為,在精神和道德層面毫無疑義是應該受褒揚的,甚至應該大書特書,成為全社會的典範,讓全社會的人們心向往之,從正面引導整個社會的風氣,畢竟,壹個正常的社會是需要正氣、正義的。但是,從物質層面來講,見義勇為之士大部分情況下會受傷乃至犧牲,英雄的治療、家屬的生活成為實際問題。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確實,真正的英雄在見義勇為時不會過多考慮代價和成本,在出手的壹瞬間只是想著如何助人,不會有人是經過壹番利益算計後才去見義勇為。可是,面對見義勇為者的付出,旁觀者不能不言利,從中獲利的個人和部門不能不為見義勇為者付出。獎勵是應該的,也是從另外壹個角度弘揚這種精神,但不宜把見義勇為與獎勵的多少掛鉤。作為政府,更應該建立合理的機制,免除英雄的後顧之憂,有病治病,負擔起照顧英雄家人的責任,但願不要再出現讓英雄心寒的事件了,期盼著我們的社會人人壹身正氣。 北市區郭莊社區孫娜:見義勇為者當重獎 “路見不平壹聲吼”,“見義勇為”壹直被奉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正因如此,長期以來對這種行為的表彰更多的存在於道德層面,社會給予的獎勵更多的是精神鼓勵和輿論支持。然而,在價值多元化的今天,很多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代價,讓更多的人成為冷漠與麻木的看客。 和諧社會需要見義勇為者,時代發展呼喚見義勇為者。重獎見義勇為者是壹種態度,對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和營造見義勇為的濃厚氣氛起到了“激勵作用”。重獎,會產生不可忽視的社會效應:民眾會認識到,政府和社會不會忘記那些為公***利益獻身的道德勇士,由此,就會對社會道德產生壹種導向作用,會引領見義勇為成為主流的道德價值觀。見義勇為者既然為社會做出了巨大貢獻,就理應得到社會的物質回報而不是見義勇為的庸俗化。由此可見,由過去單純的精神獎勵發展到經濟重獎,符合時代發展方向和社會價值多元化的要求,是社會的進步,更是以人為本管理理念和推動社會和諧的應有之義。 小牛津幼兒園王瓊花:早就該這樣做 從社會角度來說,見義勇為是壹種高尚、無私、無畏的民族精神,重獎見義勇為表明政府在下大力量弘揚民族文化精神。沒有人為了獎金去頂風冒險,凡是置生命危險於不顧去做這些事的人,他們的精神壹定是高尚的,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壹筆慰問金送給見義勇為者,不是因為他們貪圖回報,是像壹面錦旗送給他壹樣,是壹種榮譽。 從家庭角度來講,尤其是因見義勇為而犧牲者的家庭,有的上有老、下有小,有的孩子剛剛出世,有的是家裏的獨苗,剛剛走上工作崗位,還沒為父母盡孝,沒為國家出力,原本有過多的期望寄托在他身上。這樣的損失對於壹個家庭來說,無疑是當頭壹棒,家庭的希望被摧毀,壹家的生活可能因此陷入困境。壹家人忍受失去親人的巨大痛苦之時,還要為日後的生計發愁,是何等的可憐。這筆錢會為壹個遭受巨大不幸的家庭解決壹些困難,對於見義勇為的犧牲者來說,也是壹種告慰! 徐水縣人民銀行康會娟:千金難買英雄膽 在經濟發展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我們的社會急需英雄的存在,見義勇為的精神更是需要我們大力弘揚。 見義勇為的英雄在社會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他們的作用不僅僅體現在他們的英雄事跡上,而且更多地體現在巨大的社會影響力上。它能使我們的社會風氣良性發展,調動更多人見義勇為的積極性從而為我們的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因此,從經濟角度上講,高額獎勵英雄是應當的。 人生價值的實現包括個人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以及社會對個人的回報。見義勇為的英雄承擔了對社會的責任,對社會安定做出了貢獻。因此,社會對他們進行高額的獎勵也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的英雄們,他們將自己最寶貴的生命都獻給了我們的社會,對於他們的家屬除壹次性高額補償外,政府還應時時關心他們的生活,絕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七壹路市民顧俊文:見義勇為者,當獎! 坦率地講,討論見義勇為者該得獎金多少有點俗,因為凡是見義勇為者都不是 為著那點錢來的,如果是為錢而為,那也就不是見義勇為而是打工掙錢了。然而,既然提到了錢,我們不妨這樣說:見義勇為者,獎多少錢也應該。 為什麽這樣說?理由是凡是見義勇為者都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人的性命值多少錢?恐怕30萬、300萬也買不回來。世界上沒有壹個人願意為了幾十萬塊錢而把生命拋棄。但在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利益遭受威脅時,就有人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見義勇為,如徐洪剛等。英雄見義勇為了,如果受傷或犧牲,身後的親屬生活上就會遇到很多困難。我們不能做那些讓英雄流血親屬流淚的事,要讓英雄的親屬把生活質量提到壹個相當的高度,使英雄的血不白流,這是對英雄見義勇為的回報。雖然見義勇為者不要求回報,但我們不能不這樣做,這也是壹種社會責任。 重獎見義勇為者,會營造壹種安定和諧的社會氛圍,以調動所有人的見義勇為的積極因素。花錢買平安,不論算政治賬還是算經濟賬都是劃得來的。既然劃的來,我們為什麽不去做呢?我覺得倒有必要問那些嫌見義勇為獎金高的人壹句話:人家把命都搭上了,妳還心疼那幾塊錢,這也太沒道理了。 北市區東金莊村王桂賢:獎勵有價精神無價 廣州實行重獎見義勇為的行為,我認為非常合適,如果全國實行,必將帶動起見義勇為的熱潮。以前常有報道,英雄為救人而受重傷,但被救家屬卻不肯給補償金,並且得不到社會的補償。本是好心救人,卻弄得自己重傷並且還要花費高額醫藥費,英雄及其家屬怎麽能不寒心呢?有的救人成為烈士後,媒體上大肆表揚,但這又會引發壹些人的思考,為了壹個虛名而犧牲值不值得呢?這種種現象都挫傷了人們心中的信念,人們壹方面高聲呼籲需要見義勇為的人士,壹方面又壹次次讓見義勇為者寒心。長此以往,誰又能在危難之時站出來呢? 重金獎勵的實質並不在於用金錢給生命定個價錢,而在於獎勵見義勇為的精神。這種精神在任何年代都不過時,都是人類的無價之寶。這種精神足以震撼那些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足以扭轉自私自利的人心。所以,重獎見義勇為行為絕不為過。 河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歐剛:為重獎而叫好 眾所周知,真正見義勇為的英雄在幫助別人的時候不會考慮任何代價和成本,見義勇為的人之所以能夠令人感動和尊敬,原因就在於此,他們不會在經過壹番盤算之後再去見義勇為。至於是否該重獎這些英雄人物,我們更多的應該是去除這種“重獎見義勇為”的道德障礙。 有些人認為見義勇為是壹種公***道德的道義行為,不應該以金錢來衡量。以獎金的多少劃分等級是對道德的褻瀆,把見義勇為低俗化。實際上這是中國的壹種道德障礙,壹直將“英雄言義不言利”作為標準。在我們這個社會見義勇為之士不正是道德的生產者嗎?他們以崇高的品德為這個社會提供源源不斷的道德模範,為其他人提供安全,提升著不斷下沈的道德底線。所以我們應該以某種方式去褒獎那些道德生產者,以物質獎勵表達尊重。 壹個眼中有其他人安全的見義勇為之士,不會在乎利益,但是我們這個有良心的社會不能喪失這點基本的人性,不能不站在他們的角度,補償他們付出的壹切。 冀英學校王雙立 張冬紅:見義勇為獎勵應適度 古人雲,見利思義,見危授命,是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見義勇為本來是看到合乎正義的事就勇敢去做,是道義上的幫助,是道德情操的升華之舉。這些見義勇為者的義舉確實值得我們敬佩和學習,理所當然受到全民的尊敬與景仰。但是這種行為很難用金錢來衡量。目前有些人認為,見義勇為者理應得到重獎,筆者認為這是很糟糕的想法。 如果動輒就幾十萬給予獎勵,雖然起到了“重賞之下有勇夫”的作用,弘揚了正義,打擊了邪惡。但是,如果給這種高尚的行為標價的話,人們就會形成這樣的思想模式:我幫助了別人,就必須有壹定的回報。但如果回報的壹旦與他預期的有所差距的話,那他下次還會義無反顧的去做嗎?正是這種需要回報、補償的心理作祟下,往往發生事故的時候,就會有人先掂量壹下:他值不值得我幫,他能不能給我什麽好處……使得現在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見死不救的新聞時有發生。 我國現在的見義勇為的獎勵資金主要 來源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展還不成熟,資金匱乏,見義勇為獎勵應從實際出發,各地經濟發展情況存在極大差異,獎勵金額也無法壹刀切。筆者認為,還是精神獎勵為主,提升國民的精神層次,物質獎勵適度為上策。 容城縣南張鎮李茂學校劉金龍:見義勇為不是重獎出來的 見義勇為是壹種道德行為,是人遇到歹徒行兇時能夠挺身而出,維護正義、保護弱者的壹種自覺行為,是用多少金錢也買不來的。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應重在形成全社會關註、關心見義勇為行為的社會環境,起到對全體公民進行思想教育、提高人們的道德認識的作用。而不在獎金的多少,見義勇為行為的多寡並不能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劃等號。見義勇為人士不惜自 己的壹切甚至是生命與歹徒作殊死搏鬥的,因為他們心中充滿正義感,情急之下他們頭腦中閃現的肯定是:這事我該管,決不可能想到:我為家人掙錢的機會來了。 見義勇為者犧牲後,會給家屬及其他親人留下無盡的哀痛,犧牲者往往上有老、下有小,他們的離去會給家人的生活帶來諸多的不便和困難。各級政府對見義勇為者進行大張旗鼓的表彰與獎勵,壹是對犧牲者人生價值的肯定,二是對犧牲者家屬的壹種精神慰藉,更主要的目的是在全社會形成壹種仇惡揚善、勇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的良好社會氛圍,讓犧牲者精神永存。因此獎金的多少不是事情的關鍵,大力褒揚才是宣傳教育的主題。政府對犧牲者家屬更應該時時處處關心犧牲者家屬的生活,從多方面、下大力氣幫他們解決好生活中實際困難,盡最大努力彌合他們心靈的創傷,使他們能過上比常人更加幸福與舒適的生活,這才是人之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