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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衣服和頭飾的搜索

中國服飾的歷史源遠流長,從原始社會、商周、春秋戰國、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遼夏金元、明清,到近現代,都以鮮明特色為世界所矚目。原始社會服飾(公元前21世紀之前)戰國時人撰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余創造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飾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鉆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壹類自然材料縫制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由此發端。距今約1萬年,進入了新石器時代,紡織技術發明,服裝材料從此有了人工織造的布帛,服裝形式發生變化,功能也得到改善。貫頭衣和披單服等披風式服裝已成為典型的衣著,飾物也日趨繁復,並對服飾制度的形成產生重大影響。在紡織品出現之後,貫頭衣已發展為壹種定型服式,在相當長時期、極廣闊的地域和較多的民族中普遍應用,基本上替代了舊石器時代部件衣著,成為人類服裝的祖型。新石器時代除有籠統式服裝外,還從壹些陶塑遺物發現有冠、靴、頭飾、佩飾。商周服飾(約公元前16世紀~前771年)由商代到西周,是區分等級的上衣下裳形制和冠服制度以及服章制度逐步確立的時期。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術的進展,絲麻織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細織造極薄的綢子,提花幾何紋錦、綺,和絞織機的羅紗。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制度逐步確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國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王室公卿為表示尊貴威嚴,在不同禮儀場合,頂冠既要冕弁有序,穿衣著裳也須采用不同形式、顏色和圖案。最著名的為《尚書?益稷》所載十二章服:“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十二章紋遂成為歷代帝王上衣下裳的服章制度,壹直延用到清帝遜位、袁世凱復辟稱帝。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飾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制。

春秋戰國服飾(公元前770~前221)春秋戰國時期織繡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見繁多。河南襄邑的花錦,山東齊魯的冰紈、綺、縞、文繡,風行全國。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美的衣著服飾脫穎而出。春秋戰國時期,不僅王侯本人壹身華服,從臣客卿也是足飾珠璣,腰金佩玉,衣裘冠履,均求貴重。古人佩玉,尊卑有度,並賦以人格象征。影響所及,上層人士不論男女,都須佩帶幾件或成組列的美麗雕玉。劍,是當時的新兵器,貴族為示勇武兼用自衛,又必佩帶壹把鑲金嵌玉的寶劍。腰間革帶還流行各種帶鉤,彼此爭巧。男女的帽,更引人註目,精致的用薄如蟬翼的輕紗,貴重的用黃金珠玉;形狀有的如覆杯上聳。鞋,多用小鹿皮制作,或用絲縷、細草編成;冬天皮衣極重白狐裘,價值千金。女子愛用毛皮鑲在袖口衣緣作出鋒,還有半截式露指的薄質錦繡手套,無不異常美觀。春秋戰國時期的衣著,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趨迥然。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層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禮服,男女通用,可能形成於春秋戰國之交。深衣把以前各自獨立的上衣、下裳合二為壹,卻又保持壹分為二的界線,上下不通縫、不通幅。最智巧的設計,是在兩腋下腰縫與袖縫交界處各嵌入壹片矩形面料,其作用能使平面剪裁立體化,可以完美地表現人的體形,兩袖也獲得更大的展轉運肘功能。據記載,深衣有4種不同名稱:深衣、長衣、麻衣、中衣。從出土廣物看,春秋戰國時衣裳連屬的服裝較多,用處也廣,有些可以看作深衣的變式。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胡服指當時“胡人”的服飾,與中原地區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征是衣長齊膝,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於騎射活動。春秋戰國時期的衣服款式空前豐富多樣,不僅表現於深衣和胡服。樂人有戴風兜帽的,舞人有長及數尺的袖子,有人還常戴鴟角或鵲尾冠,穿小袖長裙衣和斜露臂褶的下裳。這些都與多采的社會生活相關。

秦漢服飾(公元前221~公元220)這壹時期的衣料較春秋戰國時期豐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發展。特別在漢代,隨著輿服制度的建立,服飾的官階等級區別也更加嚴格。秦漢服裝面料仍重錦繡。繡紋多有山雲鳥獸或藤蔓植物花樣,織錦有各種復雜的幾何菱紋,以及織有文字的通幅花紋。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張騫奉命兩次出使西域,開辟了中國與西方各國的陸路通道,成千上萬匹絲綢源源外運,歷魏晉隋唐,迄未中斷,史稱“絲綢之路 ”。於是,中華服飾文化傳往世界。自秦而漢,深衣有了壹些發展和變化。從東漢社會上層來看,通裁的袍服轉入制度化。秦代服制與戰國時無大差別,保中國服飾持深衣的基本形制。西漢男女服裝,仍沿襲深衣形式。不論單、綿,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縫連為壹體,上下依舊不通縫、不通幅;外衣裏面都有中衣及內衣,其領袖緣壹並顯露在外,成為定型化套裝。下著緊口大褲,保持“褒衣大裙”風格。足下為歧頭履。腰間束帶。秦代服制,服色尚黑。漢代有了輿服制度。史書列有皇帝與群臣的禮服、朝服、常服等20余種。服飾上的等級差別已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①冠服在因襲舊制的基礎上,發展成為區分等級的基本標識;②佩綬制度確立為區分官階的標識。

魏晉南北朝服飾(220~589)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有所變革,民族服飾大為交融。冠帽已多用文人沿用的幅巾代替,有折角巾、菱角巾、紫綸巾、白綸巾等。魏初,文帝曹丕制定九品官位制度,“以紫緋綠三色為九品之別 ”。這壹制度此後歷代相沿雜而用之,直到元明。晉代的首服除幅巾為社會沿用之外,有官職的男子還戴小冠子,而冠上再加紗帽的稱漆紗籠冠,本是兩漢武士之制,傳之又傳,不僅用於男官員,並流?竇淝夷信?ㄓ謾D媳背?保?狽繳偈?褡迦脛?中原,人民錯居雜處,政治、經濟、文化風習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局面,服飾也因而改易發展。北方民族短衣打扮的啞褶漸成主流,不分貴賤、男女都可穿用。女子衣著“上儉下豐”。東晉末至齊、梁間,衣著為襦裙套裝,原始於漢代,晉代時具有了上衣短小、下裙寬大的特色。足穿笏頭履、高齒履(壹種漆畫木屐),流行壹時。另壹方面,少數民族服飾受漢朝典章禮儀影響,穿起了漢族服裝。鮮卑族北魏朝於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行華化政策,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原來鮮卑族穿著夾領小袖衣服,這次改革舊俗,史稱“孝文改制”,使秦漢以來冠服舊制得以賡續,推動了中華服飾文化的發展。

隋唐服飾(581~907)隋唐時期,中國由分裂而統壹,由戰亂而穩定,經濟文化繁榮,服飾的發展無論衣料還是衣式,都呈現出壹派空前燦爛的景象。彩錦,是五色俱備織成種種花紋的絲綢,常用作半臂和衣領邊緣服飾。特種宮錦,花紋有對雉、鬥羊、翔鳳、遊鱗之狀,章彩華麗。刺繡,有五色彩繡和金銀線繡等。印染花紋,分多色套染和單色染。隋唐時期男子冠服特點主要是上層人物穿長袍,官員戴襆頭、百姓著短衫。直到五代,變化不大。天子、百官的官服用顏色來區分等級,用花紋表示官階。隋唐女裝富有時裝性,往往由爭奇的宮廷婦女服裝發展到民間,被紛紛仿效,又往往受西北民族影響而別具壹格。隋唐時期最時興的女子衣著是襦裙,即短上衣加長裙,裙腰以綢帶高系,幾乎及腋下。隋唐女子好打扮。從宮廷傳開的“半臂”,有對襟、套頭、翻領或無領式樣,袖長齊肘,身長及腰,以小帶子當胸結住。因領口寬大,穿時袒露上胸。半臂歷久不衰,後來男子也有穿著的。當時還流行長巾子,系用銀花或金銀粉繪花的薄紗羅制作,壹端固定在半臂的胸帶上,再披搭肩上,旋繞於手臂間,名曰披帛。唐代婦女的發飾多種多樣,各有專名。女鞋壹般是花鞋,多用錦繡織物、彩帛、皮革做成。唐人善於融合西北少數民族和天竺、波斯等外來文化,唐貞觀至開元年間十分流行胡服新裝。

宋遼夏金元服飾(947~1368)宋代基本保留了漢民族服飾的風格,遼、西夏、金及元代的服飾則分別具有契丹、黨項、女真及蒙古民族的特點。各民族服飾再度交流與融合。宋代服飾大致有官服、便服、遺老服等三式。宋代官服面料以羅為主,政府因五代舊制,每年要贈送親貴大臣錦緞袍料,分七等不同花色。官服服色沿襲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官服服式大致近於晚唐的大袖長袍,但首服(冠帽等)已是平翅烏紗帽,名直腳襆頭,君臣通服,成為定制。宋代官服又沿襲唐代章服的佩魚制度,有資格穿紫、緋色公服的官員都須在腰間佩掛“魚袋”,袋內裝有金、銀、銅制成的魚,以區別官品。“方心曲領”也是朝服的特征,即朝服項間套上圓下方的飾物。宋代官員公服、制服之外的日常便服,主要是小袖圓領衫和帽帶下垂的軟翅襆頭,依然唐式,腳下卻改著更便於平時起居的便鞋。宋代遺老的代表性服飾為合領(交領)大袖的寬身袍衫、東坡巾。袍用深色材料緣邊,以存古風。東坡巾為方筒狀高巾子,相傳為大文學家蘇東坡創制,實為古代幅巾的復興,明代的老年士紳還常戴用。宋代民間首服也有種種流行。男子流行襆頭、幅巾,女子則流行花冠和蓋頭。婦女發式和花冠,是當時對美追求的重點,最能表現宋代裝束的變化。唐及五代的女子花冠已日趨危巧,宋代花冠再加發展變化,通常以花鳥狀簪釵梳篦插於發髻之上,無奇不有。遼、西夏、金分別為中國古代契丹、黨項、女真民族建立的政權,其服飾反映了在與漢民族進行長期文化交流中,各自發揚民族傳統的發展軌跡。黨項族婦女多著翻領胡服,領間刺繡精美。契丹、女真族壹般穿窄袖圓領齊膝外衣,足下著長統靴,宜於馬上作戰射獵;婦女穿窄袖交領袍衫,長齊足背,都是左衽,正與漢人相反,所習慣穿用的釣墩傳到內地曾廣為流行。遼金政權考慮到與漢族雜處***存的現實,都曾設“南官”制度,以漢族治境內漢人,對漢族官員采用唐宋官服舊制。遼代以絲綢官服上山水鳥獸刺繡紋樣區分官品,影響到明清官服的等級標識,金代則以官服上花朵紋樣大小定尊卑,品級最低的用無紋或小菱紋的芝麻羅。契丹、女真男服因便於行動,也為漢人采用。元代於延釣元年(1314)參酌古今蒙漢服制,對上下官民服色等作了統壹規定。漢官服式仍多為唐式圓領衣和襆頭; 蒙古族官員則穿合領衣,戴四方瓦楞帽;中下層為便於馬上馳騁,最時興腰間多褶的辮線襖子(圓領緊袖袍,寬下擺、折褶、有辮線圍腰),戴笠子帽。元代紡織物有納石矢金錦、渾金搭子、金段子、兜羅錦、三棱羅、大綾、小綾、南絹、北絹、木錦布、番錦布……種種名目。元代每年舉行10余次大朝會,屆時萬千官員穿同壹顏色、式樣並加飾納石矢金錦珠寶的高級禮服,稱作質孫服,糜費為歷朝少有。這種服式到明代卻被用作差役服裝。

明清服飾(1368~1911)明代以漢族傳統服裝為主體,清代則以滿族服裝為大流。而兩代上下層社會的服飾均有明顯等級。上層社會的官服是權力的象征,歷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自唐宋以降,龍袍和黃色就為王室所專用。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來紫色為貴。明朝因皇帝姓朱,遂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惡紫之奪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廢除不用。最有特色的是用“補子”表示品級。補子是壹塊約40~50厘米見方的綢料,織繡上不同紋樣,再縫綴到官服上,胸背各壹。文官的補子用鳥,武官用走獸,各分九等。平常穿的圓領袍衫則憑衣服長短和袖子大小區分身份,長大者為尊。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沿襲宋元襆頭而稍有不同。皇帝戴烏紗折上巾,帽翅自後部向上豎起。官員朝服戴展翅漆紗襆頭,常服戴烏紗帽。受到誥封的官員妻、母,也有以紋、飾區別等級的紅色大袖禮服和各式霞披。此外,上層婦女中已著用高跟鞋,並有裏高底、外高底之分。明代普通百姓的服裝或長、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襲了舊傳統,且品種十分豐富。服飾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綠、桃紅等色,以免與官服正色相混;勞動大眾只許用褐色。壹般人的帽,除唐宋以來舊樣依然流行外,朱元璋又親自制訂兩種,頒行全國,士庶通用。壹種是方桶狀黑漆紗帽,稱四方平定巾;壹種是由六片合成的半球形小帽,稱六合壹統帽,取意四海升平、天下歸壹。後者留傳下來,俗稱瓜皮帽,系用黑色絨、緞等制成。清王朝時,以暴力手段推行剃發易服,按滿族習俗統壹男子服飾。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從此廢除了濃厚漢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明代男子壹律蓄發挽髻,著寬松衣,穿長統襪、淺面鞋;清時則擻發留辮,辮垂腦後,穿瘦削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依律涇渭分明。清代官服主要品種為長袍馬褂。馬褂為加於袍的外褂,因起源於騎馬短衣而得名,特點是前後開衩、當胸釘石青補子壹方(親王、郡王用圓補)。補子的鳥獸紋樣和等級順序與明朝大同小異。清代官帽與前朝絕然不同,凡軍士、差役以上軍政人員都戴似鬥笠而小的緯帽,按冬夏季節有暖帽、涼帽之分,還視品級高低安上不同顏色、質料的“頂子” ,帽後拖壹束孔雀翎。翎稱花翎,高級的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圓斑),並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別,眼多者為貴,只有親王或功勛卓著的大臣才被賞戴。皇帝有時還賞穿黃馬褂,以示特別恩寵。影響所及,其他顏色的馬褂遂在官員士紳中逐漸流行,成為壹般的禮服。四、五品以上官員還項掛朝珠,用各種貴重珠寶、香木制成,構成清代官服的又壹特點。絲紡繡染及各種手工專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壹。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壹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近現代服飾(1912年以來)辛亥革命結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中華民族的服飾進入了新時代。在此之前,改良主義者康有為於1894年、外交大臣伍廷芳於宣統初年,曾上書改革服制和服式;中國留學生也改穿西裝。隨著中外交流的加強,五彩紛呈的服裝終於沖垮了衣冠等級制度。傳統的袍、衫、襖、褲、裙越來越多地接受西方服飾影響,並被許多新品種新款式取而代之。①男裝:民國初年出現西裝革履與長袍馬褂並行不悖的局面。穿著中西裝都戴禮帽,被認為是最莊重的服飾。20年代前後出現中山裝,逐漸在城市普及。廣大農村壹直沿用傳統的襖褲,頭戴氈帽或鬥笠,腳著自家縫納的布鞋。②女裝:辛亥革命帶來了多樣化,壹身襖褲之外,又多穿用襖裙套裝。20年代以來,婦女喜愛旗袍,旗袍逐漸成為時裝而不衰。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服飾崇尚簡樸實用。50~70年代,中山裝漸成男子主體服裝,此外流行過軍便裝,人民裝;女裝受蘇聯影響,連衣裙風靡城市,此外還流行過列寧裝等。但在農村,上衣下褲壹直是大多數農民的傳統裝束。 1978年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體現時代精神,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服飾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面貌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