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當街調戲女子,青年果斷出手制服,見義勇為值得稱贊,怎麽看?
“為二審法官點贊!堅持正義,才能保護弱者!”河北邢臺發生壹件頗有爭議的案例。壹對情侶在廣場乘涼,不料卻遭喝酒男子調戲。為保護女友,男情侶與男子出現爭執,喝酒男子竟然受傷死亡。事後,壹審法院認定男情侶構成故意傷害罪,二審法院認定男情侶無罪。
女子溫某家中停電,她跟男友孟某到超市充電費,不料因為超過10點無法充值。大夏天的,回去怪熱的,兩人就到廣場上涼快,各占壹個石凳乘涼。約半個小時後,壹個喝酒的男子走到溫某身旁,說了句“美女,咱去開房吧”。溫某沒有搭理該男子,孟某趕緊上前讓男子離開。但男子不願,與孟某爭執起來,孟某打了該男子兩巴掌。
喝多了是不是就能避免法律的懲戒,做出壹些違法亂紀的行為?在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有人借助酒精來壯膽,做壹些正常人不會做的事情,給人壹種喝醉了就能無法無天的錯覺。
事實上法律對於壹個人是否喝醉並沒有減輕處罰的規定,壹個人能夠決定喝多少,也應該為酒後行為負責。醉漢,是很多人討厭的對象,他們沒有把握住喝酒的尺度,酒後行為更是讓人無法接受,在天津靜海的壹個路口,壹位醉酒男子就被勇敢的青年當場制服,現場的群眾紛紛指責男子的違法行為。
理由是孟某在體力上與男子相當或強於其,男子處於醉酒狀態,行動不靈活。當雙方出現沖突之初,板磚已經落地,男子失去攻擊條件。但孟某還持續攻擊男子頭面部、頸部,致使其死亡,超過必要限度。
孟某與男子的兩次打鬥均系男子主動挑釁引發,孟某奪下板磚和使用拳頭還擊均屬於防衛行為;孟某還擊男子造成其頭面部、頸部、胸部輕微傷和右大腦出血(輕傷壹級),前述直接損傷結果並未超過必要限度。
自從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發生後,針對女性的犯罪行為不斷被挖掘,我始終認可壹句話,男人天生優於女性,應當學會尊重和保護女性,在大街上不應當出現醉漢調戲女性違法行為。
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選擇出手幫助,這位看不慣醉漢的青年就是如此,據上遊新聞報道,他自稱郭先生,在路過街口時看到壹名男子醉醺醺地對著兩名女子做出不文明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