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有幾種類型
交通信號燈有7種類型,具體有:
1、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黃、綠三種圖案的圓形單元組成的壹組燈,引導機動車通行;
2、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黃、綠三種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元組成的壹組燈,引導非機動車通行;
3、行橫道指示標誌燈由紅燈和綠燈組成,設置在人行橫道的兩端;
4、車道信號燈;
5、方向信號燈箭頭方向為左,上、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6、閃爍警告信號燈是壹種持續閃爍的黃燈;
7、公路鐵路平交道口信號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在交叉路口的紅黃綠三種信號燈下如何行駛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須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可以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外。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6、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