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臺灣同胞書的基本概況
《告臺灣同胞書》
首次發表於1950年2月28日,由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所發表,首次提出要完成解放臺灣的任務。
第二次發表於1958年10月6日,即八二三炮戰結束後翌日,其由毛澤東所撰寫,後由國防部部長彭德懷所發表,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國防部告臺灣同胞書》,其內容是要求臺灣***同對付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並指八二三炮戰為懲罰性質及提前通知,停止炮擊金門七天。
第三次發表於1958年10月25日,即《中華人民***和國國防部再告臺灣同胞書》,其內容是向臺灣提出要求團結壹致,與美國壹起是沒有出路,應團結壹致對外。
第四次發表於1958年11月1日,即《中華人民***和國國防部三告臺灣同胞書》,但在當時並無公開發表。
第五次發表於1979年1月1日,由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該日所出版的《人民日報》以及全國各地黨報頭版頭條之通欄大標題形式所予以發表,同時,中華人民***和國國防部部長徐向前發表了關於停止自1958年以來對大金門島、小金門島、大擔島、二擔島(大小金門及大小擔島)等島嶼所進行的炮擊的聲明。其內容是向臺灣提出,統壹中國為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應盡快結束分裂局面,統壹中國,於此,並提出了結束兩岸軍事對峙、開放“兩岸三通”、擴大兩岸交流等方針。
此次文告發表後在國內外引發重大反應,被視為是中央對臺的最早政策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