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打架怎樣處理?
1、現役軍人在服役期間不論是否是回家探親期間或是在部隊期間,只要是有參與打架鬥毆的事實依據,都應由部隊紀律部門或者軍事法院管轄。地方法院是沒有管轄權的。現役軍人在地方 違反治安管理 的案件管轄分工,公安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將聯合發文作出規定。對現役軍人在地方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發地公安機關移交現役軍人所在部隊處理. 2、現役軍人在地方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管轄分工,公安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將聯合發文作出規定。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和地方互涉案件幾個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退伍戰士在退伍途中違法犯罪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公安部《關於正確處理軍人違反治安管理問題的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和地方互涉案件偵查工作的補充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總政治部印發的《關於處理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休幹部犯罪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以及《公安機關 辦理刑事案件程序 規定》中有關軍隊和地方互涉犯罪案件的管轄規定執行,即對現役軍人在地方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發地公安機關移交現役軍人所在部隊處理。作為軍人來說,現役軍人打架是比普通人更嚴重的事情。作為軍人來說,理應把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的職責之 壹,作為軍人,更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能做違法亂紀之事。軍人就應當以軍人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