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各種儀器名稱及
化學各種儀器名稱及圖片:
壹.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1/3。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堿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②幹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二.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③冷的幹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③盛液體加熱時,壹般以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1/2為宜。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3.錐形瓶:
主要用途:可以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三.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不能加熱。②密度大於空氣的氣體應瓶口向上暫時保存。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藥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藥品。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壹般不能加熱。②酸性藥品、具有氧化性的藥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堿性試劑要用橡膠塞。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②盛堿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③不能長期存放堿性試劑。
四.計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② 量筒無零刻度。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五. 加熱儀器:
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容積的1/2;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④使用外焰加熱;
六.過濾儀器:
漏鬥:
主要用途:(1)普通漏鬥①向小口容器中註入液體;②用於過濾裝置中;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2)長頸漏鬥:①向反應器中註入液體;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②長頸漏鬥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七.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使用時要註意氣體的流向,壹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2/3。
2.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
使用方法及註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