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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紅利基金基本概況、凈值、分紅

華夏紅利基金基本概況

基金全稱 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夏紅利

基金代碼 002011

基金類型 混合型

發行日期 2005年05月09日

成立日期/規模 2005年06月30日 / 億份

資產規模 億元(截止至:2014年06月30日)

份額規模 億份(截止至:201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華夏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設銀行

成立來分紅 每份累計元(7次)

管理費率 每年)

托管費率 每年)

最高申購費率 前端)

最高贖回費率 前端)

業績比較基準 新華富時150紅利指數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60% + 新華富時中國國債指數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40%

跟蹤標的 該基金無跟蹤標的

華夏紅利基金凈值

單位凈值即每壹基金份的資產凈值,是反、映基金業績的重要 指標,也是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華夏紅利基金凈值走勢圖如下所示:

華夏紅利基金分紅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

3.基金當年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

4.基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進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本基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基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於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可分配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60%。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采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按分紅實施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