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什麽標準
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主要有: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手套、防護服、護膚用品等,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出臺了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配備。
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標準如下:
(1)安全帽類。是用於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橡膠、玻璃、膠紙、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護具類。是預防塵肺和職業病的重要護品。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隔絕式兩類。
(3)眼防護具。用以保護作業人員的眼睛、面部,防止外來傷害。分為焊接用眼防護具、爐窯用眼護具、防沖擊眼護具、微波防護具、激光防護鏡等眼護具。
(4)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A)以上或短時在115dB(A)以上環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聽力護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類。
(5)防護鞋。用於保護足部免受傷害。主要產品有防砸、絕緣、防靜電、耐酸堿、耐油、防滑鞋等。
(6)防護手套。用於手部保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護服。用於保護職工免受勞動環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壹般作業服兩類。
(8)防墜落具。用於防止墜落事故發生。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
(9)護膚用品。用於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法律依據: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超過使用期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