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車速太快算責任嗎
電動車車速太快算責任。交通事故中電動車超速有壹定的責任,但具體的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認定,根據作用大小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電動自行車壹般認定為非機動車,但如果其超過20公裏/小時的國家標準上限,極有可能要認定為機動車。
若違反交通規則或相關法律規定,引發壹定後果時,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交通肇事罪。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