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精神所制定的行政法規。它主要規定了電力設施的分類及其保護的責任單位、保護的措施等內容,以保障電力設施的安全,確保電力供應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該實施細則的具體內容如下:壹、電力設施的分類電力設施根據不同的用途、性質、等級、形式和區域,分為輸變電、發電、配電、市電、軌道交通供電等五類。二、保護的責任單位電力設施的保護責任單位包括電力設施所有者、使用單位、經營管理單位等。三、保護的措施該實施細則規定了對電力設施保護的措施,具體包括:1、設置警示標誌和障礙(防護)設施;2、加強安全巡查和監控;3、限制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高度和堆放物品的大小;4、嚴禁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挖掘等危險行為;5、禁止在電力設施上堆放物品或架設設備等;6、嚴禁非法占用電力設施。四、特殊保護措施該實施細則還規定了對重點電力設施和在施工中的設施的特殊保護措施,包括:1、對特定區域內的重要電力設施實行封閉和密布式警戒;2、對涉及國家安全和緊急情況處理等重大電力設施,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五、處罰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將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予以處罰,包括責令改正、罰款、行政拘留等。
電力設施保護中遇到的困難是什麽?在電力設施的保護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人為因素的幹擾。壹些非法占用、破壞、盜竊甚至強行拆除電力設施的行為嚴重影響了電力設施的安全和穩定供應。為了保障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需要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措施,樹立全社會的意識,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形成全社會***同關註、維護和保護電力設施的良好局面。
《中華人民***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主要是為了保障電力設施的安全和穩定供應,規定了電力設施分類、保護責任、保護措施等細節。出於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的考慮,該實施細則的執行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也需要我們認真遵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電力設施從事損壞、移動、占用、毀壞、破壞、拆除等行為。違反規定者將被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並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