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飛機的時候壹個人可以帶多少東西。
托運不能超過20公斤,除去托運之外,妳個人可以帶上飛機的行李限額為手提5公斤且不超過20cm*40cm*55cm的行李包。可以提壹個袋子,最好不要超過行李包的大小,可以重點,但不能大。
乘機旅客限量隨身攜帶的生活用品及數量
種類 品名 限帶數量
酒類 白酒 2公斤(包裝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發膠、衣領凈 1瓶(350ML) 累計不超過1000ML或1公斤
摩絲、發亮劑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殺蟲劑 1瓶(350ML)
空氣清新劑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
打火機(充有可燃氣體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
1、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2、逾重行李額
旅客對超過免費行李額的行李應支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
3、隨身攜帶物品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4、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液體、壓縮氣體、易燃、腐蝕流體、易燃流體和固體、毒品、氧化劑、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放射物質、有害或有刺激性物質、及其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或隨身攜帶物品。
5、不準在托運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內夾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