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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達的相關信息

劉琳“營救”何洪達涉嫌詐騙被捕

2012年3月13日,涉嫌以“打撈”鐵道部落馬官員何洪達為名,詐騙4390余萬元。三名被告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其中,第壹被告人劉琳曝出,指使為何洪達疏通關系的是原鐵道部部長劉誌軍。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檢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間,被告人劉琳以幫助被辦案機關審查的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疏通關系、獲從輕處理為名,虛構自己為辦此事花費巨額資金的事實,騙取丁羽心(又名丁書苗)、侯軍霞錢款***計人民幣3000萬元及沃爾沃吉普車壹輛(變賣後獲利人民幣80萬元)。2010年6月,被告人劉琳又以同樣手段欲騙取丁羽心、侯軍霞人民幣1700萬元,後未得逞。被告人李其偉、陳斌,也以上述方式,分別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間,分多次從陳建威(另案處理)處騙取丁羽心、侯軍霞支付的辦事費用人民幣1010萬元和300余萬元。案發前李其偉的家人已歸還200萬元。

檢方認為,上述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詐騙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責任。

第壹被告人“我只是壹個傳話筒”

根據劉琳此前在偵查機關供述稱,他曾承諾,可以讓何洪達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承認拿了4400萬和壹輛車。但昨日庭審時,其稱“我壹直沒有承諾自己能辦此事,他們也不認為我能辦,我只是壹個傳話筒、傳錢筒”。

“在預審的時候,我不敢說出這個領導是誰,今天我把他說出來,領導就是劉誌軍”劉琳說。之後,丁羽心找到他,稱領導對此事很不滿意,陳建威卻告訴他現在只能辦到這,等判決後就好辦了,最多兩三年就能辦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