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公式
利潤分配的相關計算公式:可供分配利潤=本年凈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未分配利潤=期初未分配利潤-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積-本期給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1、利潤分配簡介
利潤分配是企業在壹定時期 (通常為年度) 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
2、利潤分配的階段
以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加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即企業全部所得額,以此為基數,在繳納所得稅和調節稅前,按規定對企業的聯營者、債權人和企業的免稅項目,采取扣減的方法進行初次分配。
以企業應稅所得額為基數,按規定的所得稅率和調節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稅額,在國家和企業之間進行再次分配。
以企業留利為基數,按規定比率將企業留利轉作各項專用基金。
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
1、依法分配原則
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這些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壹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企業利潤分配的有序進行,維護企業和所有者、債權人以及職工的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增加積累,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2、資本保全原則
資本保全是責任有限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性原則之壹,企業在分配中不能侵蝕資本。
3、充分保護債權人利益原則
債權人的利益按照風險承擔的順序及其合同契約的規定,企業必須在利潤分配之前償清所有債權人到期的債務,否則不能進行利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