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鋼的人物事件
2015年3月25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福建省副省長徐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2015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免去徐鋼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2015年6月30日,泉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鑒於徐鋼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會議決定罷免徐鋼的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
2015年7月18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泉州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徐鋼的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徐鋼的代表資格終止。 2015年7月27日,經中***中央批準,中***中央紀委對福建省原副省長徐鋼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徐鋼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妻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由他人出資安排打高爾夫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徐鋼還存在幹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其妻及部分行賄人串供,轉移、藏匿贓款贓物。
徐鋼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徐鋼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福建省原副省長徐鋼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