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以案釋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加強以案釋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行政執法是法律實施的重要階段,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直接關系到我國法治政府的建設成效。中***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釋法”。以案釋法通常是指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和其他行政事業涉法業務部門等結合辦理的案件及工作中的涉法案例,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活動。以案釋法是行政執法的內容之壹。
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具有重要的意義與作用。首先,有利於案件的順利解決。行政執法人員在具體的執法行動中,針對具體案件的認定事實,法律適用以及辦案程序等問題,對當事人進行說明解釋,釋疑解惑,有利於當事人對法律的了解,對自身行為違法性、社會危害性的認識,化解與執法人員的對立與矛盾,進而能夠理性接受案件的處理結果。
有效開展多層次的法治宣傳。以案釋法是壹種法治宣傳,案件當事人是這壹法治宣傳的第壹層次的受教育者,行政執法人員在辦案中以案釋法,案件的辦理過程也就是當事人受法治教育的過程;同行業者是第二層次的受教育者,辦案人員依據法律規定,結合具體案件,總結歸納出本行業的法度與界限,在行業內進行宣傳教育,從而可以避免其他行為人發生類似的違法行為,比如執法人員編制發放的這類宣傳小冊,就很好地發揮了法治宣傳作用;社會公眾是第三層次的受教育者,辦案人員開展普法宣傳,結合生動案例,以現場講解、傳單或宣傳欄的形式開展法治宣傳,向社會公眾以案釋法,其教育意義和社會效果是壹般說教性的普法難以達到的。
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與能力。以案釋法,並達到案結事了的理想效果,不僅需要行政執法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學理論知識,掌握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而且在面對復雜的執法問題時,能夠正確理解並適用相關法律法規,能夠通俗易懂地向當事人解釋說明。對此,業務不熟的人是無法勝任的,因此,“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的要求,可以倒逼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從而提高自身的行政執法能力與水平。
以案釋法是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形式之壹,也是檢驗考核行政執法人員辦案水平與能力的重要指標之壹。但從已經結案的行政執法案卷材料來看,不論是詢問筆錄還是案件最終處理決定,以案釋法並沒有得到充分體現。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壹支素質過硬、能力強、法律水平高的行政執法隊伍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保障。除應對執法人員加強理論學習和專業技能培訓外,通過考核評估可以督促執法人員自覺學習,加強訓練,提高自身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以案釋法可以成為考核執法人員工作成效、評估執法人員執法能力的重要指標。
為了客觀、準確、科學地考核、評估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與水平,可以在行政執法的不同環節通過以案釋法活動來考察。
執法現場以案釋法,明確告知當事人執法依據與程序。執法人員到達執法現場後,除亮明身份外,還需說明來意,即針對當事人所做的行為或已經發生的事實,明確指出其違反的法律法規,從而證明自己的執法是於法有據的;同時還需向當事人言明本次執法的程序,讓當事人了解自己即將要開展的工作。通過釋法,讓當事人明確執法人員的執法依據、執法權力、執法程序和相應責任。行政執法不僅要符合實體法,也要符合程序法,此時的釋法還有利於當事人及現場群眾對執法活動進行監督。這些釋法活動,都可以通過全過程記錄的要求記錄在案。
詢問階段以案釋法,對當事人開展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從現有的行政執法案卷來看,詢問筆錄大都比較簡單,除程序性的告知語言外,基本就是案件基本情況的介紹,以及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認可,詢問似乎只是為了獲取當事人承認違法的口供。詢問不僅可以進壹步了解案情,查明事實,而且還是壹種針對性極強的普法宣傳活動。執法人員針對已經發生的事實,壹方面通過詢問當事人得到證實,另壹方面結合法律,對當事人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從而讓當事人加深對法律的理解與認識,以免重蹈覆轍。詢問環節的以案釋法,可以通過詢問筆錄記錄在案。
行政執法的處罰決定書以案釋法,加強說理,提高案件處理的合理性和說服力。行政處罰決定書,是對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定性、量罰,除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外,處罰決定書還應就為什麽如此處理作出解釋與說明,也即說理。說理過程也可以說是以案釋法的過程,法理相融,既可以充分論證處理決定的合法、合理和公正,還可以讓處罰決定書不再簡單、生硬,易於為當事人理解與接受,同時還可以提高處罰決定的社會公信力,產生法治宣傳的社會效果。說理應成為處罰決定書不可或缺的內容。
應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以案釋法。在行政執法中,通過主動以案釋法,壹方面打消當事人對執法行為和處理決定的質疑,避免當事人上訪或產生負面社會輿情;另壹方面還可以督促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學習,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執法水平和能力,進而實現行政執法水平的普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