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外匯就是倒賣貨幣嗎,誰能抽象的解釋下?
炒外匯不是倒賣貨幣。二者性質完全不同。
炒外匯,外匯保證金交易(又叫炒外匯),是指通過與(指定投資)銀行簽約,開立信托投資帳戶,存入壹筆資金(保證金)做為擔保,由(投資)銀行(或經紀行)設定信用操作額度(即20-400倍的杠桿效應,超過400倍就違法了)。投資者可在額度內自由買賣同等價值的即期外匯,操作所造成之損益,自動從上述投資賬戶內扣除或存入。讓小額投資者可以利用較小的資金,獲得較大的交易額度,和全球資本壹樣享有運用外匯交易作為規避風險之用,並在匯率變動中創造利潤機會。綜合的說,炒外匯就是壹個投資行為。
倒賣貨幣,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進行外匯買賣即為非法買賣外匯。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或者倒買倒賣外匯的行為。對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由外匯管理局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