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被調查
[摘要]?與其他行業相比,房企腐敗同樣多發在權力性崗位,比如招標采購、成本核算、工程管理等通用管理崗位。
1月11日,北京房山區紀委區監委發布消息稱,房開控股集團紀委書記、副總經理許麗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是較新壹例房企高管因涉嫌違紀違法而被調查的案例。在此之前,已有多家知名房企接連曝出高管腐敗事件。2018年8月,萬達兩名高管尹建武、金震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被警方帶走。12月,雅居樂集團海南區域總裁簡毓萍因存在接受外部人員巨額賄賂等嚴重違紀行為被開除解雇,雅居樂地產集團廣州區域副總裁蔡小鵬因因利用職務之便承攬公司業務並損害公司利益而被勸退。2019年1月,中糧置地成都公司原總經理熊啟中因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巨額財物等違紀行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另據時代周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今年1月初,廣州壹家大型房企在內部通告稱:近年來集團因嚴重違紀被辭退的有30多人,因涉嫌觸犯刑法被司法機關處理的有22人。
房地產行業涉及領域和環節眾多且利潤可觀,這就給腐敗提供了溫床。上海壹家房企副總裁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與其他行業相比,房企腐敗同樣多發在權力性崗位,比如招標采購、成本核算、工程管理等通用管理崗位。不同的是,房企裏銷售回款、土地拓展、招商運營等專業管理崗位,都是利用資源稀缺性和選擇性權力謀取私利。“從企業角度看,國企容易出現大面積***謀串案,民企較多小範圍小圈子腐敗。”上述房企副總裁總結稱。
拿地與銷售環節易滋生腐敗
雖然近年來房企以將審計監察部門獨立、提供有獎舉報等多個方式來加強反腐敗、反舞弊工作,但當前形勢仍不容樂觀。
2018年以來,包括萬達、雅居樂、中糧置地在內的多家知名房企接連曝出高管腐敗事件。另據時代周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2018年2月,深圳壹家大型房企在內部壹次性通告了6宗違規違紀典型案例。其中成都公司石某、文某、陳某,因工作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遼寧公司張某、王某、程某等人,利用公司銷售平臺資源加價銷售牟取不正當利益,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而在2017年,該公司給予8名存在失職瀆職或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對4家通過合同欺詐或不正當手段牟取項目的供應商列入黑名單終止合作。
2019年1月初,廣州某大型房企亦在內部壹次性通告了十余宗違規違紀案例。其中上海項目的李峰(化名)因串通其他四人在售樓過程中以“幫助客戶申請優惠”的名義索取客戶好處費(數額巨大)而被全部辭退;蘇州項目的馬建(化名)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圍標串標、低價出租公司財產、私下出售地產的空置房以及詐騙業主錢款等行為被辭退,同時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合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逮捕。
“房地產行業裏,拿地與建造這兩個環節都容易滋生貪腐。”曾在某證券公司擔任執行董事的馬超(化名)告訴時代周記者,以建造環節為例,招標、評標、工程量確認、工程預算和工程核算環節都是腐敗“多發區”。
“就房地產企業來說,外部舞弊多發的區域集中在資源的獲取(如土地)、資金的獲取與運作以及各種證照(如建設工程開工證)的獲取上,”香港壹位合規咨詢與反舞弊資深從業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到了內部舞弊階段,往往是跟房地產的銷售是很大有關系。其次是房地產整個建造過程中間,比如說外包、外購部分也容易產生內部舞弊。
防貪腐多管齊下
腐敗事件的發生,不僅直接損害企業利益,同時對企業文化生態的破壞性更甚。
普華永道在《2018中國企業反舞弊聯盟現狀調查》中提到,統計數據顯示,被調查企業通過調查查明的直接舞弊損失中,通過各種處置手段挽回的總額僅為直接經濟損失總額的18%。“無法精確統計的其他損失還包括企業風氣受損、商譽損失以及後續運營中斷等造成的間接損失,因此全部實際損失可能比賬面數字要大得多。”普華永道續稱。
為此,近年來各企業也都在積極完善內部管控措施,預防舞弊及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曾在壹家千億房企工作過的李華(化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為了反貪腐,該集團總部和分公司會設立若幹個監察室,並提供專門的舉報渠道。時代周報記者獲悉,上述舉報渠道在該集團分為兩種,壹種為監察室舉報渠道,另壹種為打擊官僚主義舉報渠道。李華透露,集團還會不定期組織員工學習各類紅頭文件、典型案例等。
時代周報記者從深圳某房企獲悉,為加強反貪腐、反舞弊工作,該集團在2016年將審計監察職能從風險管理部獨立出來,成立集團審計監察部,直接對集團董事會負責。此外,該集團還通過與供應商簽定合同時的廉潔條款、審計監察部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審計、拓展投訴舉報渠道等多項管控措施,預防舞弊及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廣東壹家大型房企還專門建立了壹套系統的工作制度、流程,其中包括《集團監察工作暫行規定》、《集團查處違規違紀案件辦法》、《舉報違規違紀行為暫行辦法》等。
上述上海房企副總裁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目前壹些標桿房地產企業已經強化了內部審計,有的甚至設立審計監察部門或紀委,不僅內部加大了反腐宣講和處罰力度,而且對觸犯刑法的也開始移送司法機關,在行業中建立了反腐聯盟,通報腐敗人、失信人案例,造成腐敗分子和失信人在房企反腐聯盟成員單位無處安身。
上述合規咨詢與反舞弊資深從業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企業反腐要治本的話,第壹必須要靠制度化建設,把公司商業操作的流程理順;第二要完善中間的控制制度;第三要有主動預防的思維,就是所謂的合規操作。
馬超也建議稱,企業可通過定期對項目總經理進行輪換、財務人員和工程預算人員獨立向總部匯報等多種機制預防和防範貪腐。
另據時代周報記者獲悉,為了鼓勵員工舉報身邊的貪汙腐敗行為,多家房企還針對性地推出壹系列獎勵方案。深圳壹家大型房企在內部通告稱,凡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內的,每宗獎勵1000元;10萬元以上,每宗視情況獎勵挽回損失金額的1%-5%。廣州壹家大型房企亦在內部通告稱:1.按避免、減少、挽回經濟損失或追繳不當所得金額的10%進行獎勵,每宗上限50萬元;2.舉報職務侵占類、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類案件,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的,獎勵1-20萬元。上述廣州房企還稱,為保護舉報人,公司亦會設置“舉報人保護名單”,名單內的公司員工會在加薪、評獎、職位晉升方面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