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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山西討薪亡人事件的社會輿情

2014年12月13日事發,直到24日該事件才在網上引發網民關註,逐漸進入公眾視野。從輿情趨勢圖上可以看出,自26日(當地警方發布通告)起,相關信息更新量明顯增加。28日,新華社“中國網事”發布調查文章《農民工命喪討薪路山西民警“腳踩頭發”粗暴執法事件調查》,推動該事件在輿論場進壹步走熱,次日的信息更新量超過了1,250條。隨著當地官方逐步走向問題的前臺以及處置措施的陸續公開,該事件的輿情熱度趨於降低 。

總體上看,截至2014年12月30日,***有相關輿情信息3,543條。在報道媒介上,新聞報道占比最多,約占49.4%。論壇次之,為32.3%,境外和貼吧報道均占4.3%。從事件發酵的過程看,26日之前,論壇報道占優;26日之後,新聞報道的主導地位比較明顯 。 網民認為,涉事警察的行為“太惡劣”,嚴重損害了山西警方的整體形象;在嚴懲涉事責任人的同時,基層警察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也應反思。網民“lwwz2011”說,太惡劣了,知法犯罪,這樣的警察不配為警察,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山西不只是煤黑,公安更黑。網民“hezhengwen01”說,這種警察在中國大地到處可見,必須給個說法,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周邊那些警察也該抓去坐大牢。還有網民說,這警察會被判刑嗎?恐怕不會,就算判也是判1緩2,基層警員素質參差不齊,要好好大力整頓了 。

網民認為,在輿情處置方面,當地有關部門行動消極、辦法老套,進壹步惡化了警民關系和官民關系,對各種細節和疑點有針對性地回應,才能贏得網民信任。媒體人阿曼認為,從這件事的處理上可以看出,當地應對輿論似乎還處在“學步孩童”的階段,幾乎每壹步都是被輿論推著走,每壹步都在被“打臉”。這種“嚴防死守”的消極態度,能躲則躲,躲不了再出來回應的輿論應對方式,早就過時了。而正是這樣的消極態度,使其失去了人們的信任,壹個值班民警的否認,就掀起了輿論大波。官方回應中的“高度重視”應該體現在每壹個微小的細節。網民“殷國安”認為,官方回應中的“舉壹反三”已成為“官話忽悠”,建議分兩步走,當“壹”的問題基本處理結束時,再進行“反三”的工作 。

網民認為,在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的背景下,涉事警察以及當地警方的行為有悖職業道德和法治精神,消除濫用公權的“底氣”與“霸氣”,才能挽回公權公信。網民“圖八木”說,女工討薪命喪派出所,在全社會都在喊著建設法治國家的時刻,確實讓人感到震驚,難道依法治國的宣傳沒有宣傳到這裏?這裏的警察還能被稱為民警嗎?說他們是那些欠薪者的保護傘壹點都不誇張吧?失人心容易得人心難,已經被拋棄的公信力還需要當地政府下更多的功夫去找回來。網民“鄭端仁”說,回顧整個事件,其中不僅有個別民警的囂張跋扈和冷漠無情,更少不了事後官方不敢擔當,試圖“捂蓋子”逃避責任。唯有消除“腳踩討薪女工頭”的霸氣和“否認這壹不良行徑”的底氣,給公眾壹個滿意的答復,才是修復公權公信的正途。網民“鐵拳雄獅”說,必須加大對公權力的監督,把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否則,類似新聞還會被不斷地曝出來 。

還有網民認為,該事件折射的勞資緊張關系不容忽視,構建和諧勞資關系需反思四大政策問題,政府應善於調動其他資源和力量,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網民“碧翰烽”認為,勞資關系是當前社會關系當中的重中之重,直接關系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挑戰著人們的安居樂業、威脅著社會和諧穩定。要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企業工會的獨立性、招商引資與唯GDP主義、“維穩”與“維權”的關系、社會分配體制改革等四大問題亟需反思。網民“馮文亮”說,政府應為農民工創造和優化生存環境,加強制度設計和監管落實,***同撐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傘。在解決欠薪問題時,應該以法律為基本準則,確保“欠薪入刑”能發揮其應有的威力。網民“空山新雨”建議,政府須調動社會其他資源和力量***同破解“討薪”難題,通過扶持相應的社會組織以及讓各地存在的同鄉會等組織規範化、陽光化等方式,提高農民工在勞資關系中的博弈能力 。 長江日報:警察打死討薪者是壹場正義危機

如果是壹個包工頭或者地痞流氓打死討薪者,人們也會憤怒,卻仍會相信正義。被稱為正義守護者的警察,卻公然對正義尋求者實施肉體殘害,性質就完全不同,它會讓人們失去對正義的信仰,失去對國家機器維持正義功能的信心。公平正義是我們社會高度推崇的基本價值,作為國家合法暴力機器的執法者,竟然這樣赤裸裸地踐踏正義,人民絕無法忍受,不能原諒 。

南方都市報:願“討薪”不再成難題

在正常途徑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依靠上訪、跳樓、跳橋、群體性事件來“把事情鬧大”,成了近乎唯壹的選擇,恰恰這樣的社會性討薪方式又能產生壹定效果,因而產生了路徑依賴。討薪難的壹個重要原因在於欠薪易。資方欠薪違法成本低,外來務工者討薪成本高,讓欠薪更有恃無恐。純粹指責社會性討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將其拘留或入罪了事,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激化矛盾。更多的關註應放在產生如此路徑依賴的原因上,並尋求解決之道 。

新京報:討薪者命喪派出所“高度重視”別總遲到

可以說,當地警方壹開始並不希望這件事情信息外露,更不希望被輿論關註。在這段時間裏,雖然檢察機關已介入調查,但官方始終沒有公開、正面回應。直到事件見諸媒體後,太原市相關部門才在第壹時間啟動響應,通過公開通報表達了對事件的“高度重視”和“處理決心”。不過,回過頭來看待案件的整個發展脈絡,仍然有太多的東西值得咀嚼。為什麽有關部門在事情發生後第壹反應總是封鎖消息,直到遮蓋不住,被媒體披露、輿論聚焦後才“高度重視 ”?

京華時報:腳踩女工頭發事件豈止“處置不當”

龍城派出所的民警,不但將討薪農民工打倒在地,更將其頭發踩腳下,顯示出對生命缺乏起碼的尊重。民警劉金潤將“民警腳踩女農民工頭發”照片說成是利用視覺誤差“誤導網民”,對照家屬提供的視頻,到底是誰想誤導人,不言自明。此外,還有幾點值得追問:民警究竟有沒有打人?民警為什麽要打人?處警民警面對5名手無寸鐵的農民工,在處理這起小糾紛時,偏袒如此明顯,出手如此之重,很難說這是在維護社會治安、保障社會公平,而其中透露出的執法之失、暴戾之氣尤其值得警惕 。

紅網:查清女工討薪喪命真相回避機制不可缺位

面對討薪女在派出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公安部門理應啟動回避機制,讓第三方介入查出事件真相,給死者家屬壹個合法交代,給社會壹個公開透明的說法。對於周口討薪女工在派出所死亡事件來說,之所以持續發酵,壹個重要因素,就在於涉事的公安機關,沒有理清自己在事件中的角色與權責義務都發生了變化,已處於涉案方,不再具有立案管轄權和查處權,壹味參與其中,只會引發社會對案件處理不公的持續質疑 。 本是壹起勞資糾紛,然而,因為當地警方的不當介入,該事件卻以警民矛盾甚至官民矛盾的形式呈現在網民面前。當媒體把這件事曝光後,涉事警察的跋扈與傲慢、事後當地警方躲閃與遮掩,隨之成為網民吐槽的重要輿情點,而事件起始的討薪問題反而有些“冷落”。顯然,這不是輿論失焦。討薪問題固然顯失社會公平,但對官員(警察)、公權力的批評更能釋放快感 。

在當前持續的反腐高壓態勢下,山西“後來居上”,成為十八大之後反腐風暴中“最大的重災區”。而與此事相涉的太原警方,此前的諸多亂象也時而被媒體聚焦。2014年9月11日,南方周末曾刊文《太原警界之亂三任公安局長連續下馬》。報道稱,“多名公安系統人士透露,三任問題局長在任期間,太原公安隊伍士氣低迷,紀律松懈”。“更嚴重的,在部分山西高層官員與不法煤商形成利益***同體的政治生態下,部分太原警察淪為煤商違法後的保護傘”。由此觀之,此次事件從勞資糾紛到官民矛盾,可能並非僅僅因個別警察素質低下而偶然發生,網民對涉事警察、當地警方的尖銳質疑和批評,也並非無端發泄,而是其來有自 。

媒體在該事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正是媒體的曝光引發了廣大網民對該事件的關註,在推動網民對這壹涉及勞資關系和官民關系進行深入反思的同時,客觀上也增強了受害方的博弈能力。與此同時,當地警方在事件處置上的不足與短板也明白無疑地暴露在網民面前。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對受害人家屬的“限制”、“賠錢私了”等就事論事式的維穩思維突出,與該事件本身的公***性相去甚遠,與民意的期待也是背道而馳,事件曝光引發民意反彈自在情理之中 。

當然,該事件引發輿情聚焦,還有壹個重要原因,就是當地警方信息公布過於遲緩,沒有及時通報事件處置情況的進展。26日晚太原市警方才第壹次在其官網上發布通報,距事發已有13天。在“以秒為計時單位”的新媒體時代,如此遲緩勢必滋生不必要的想象空間,進而增加事件處置難度。而從當地壹些警察的言論也可以看出,除警察隊伍建設方面存在問題外,媒介素養之差也不容忽視 。

警察作為執法者,執法犯法,影響之惡劣不言自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是新時期政法領域“三個建設”之壹。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各地公安機關應引以為戒,加強對警察隊伍特別是基層警察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就警察個人而言,也應自覺以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切實做到執法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