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古城的歷史沿革
秦王贏政統壹中原後,把其所轄的廣大地域劃分為36郡,鳳凰所在的黔中郡即為其壹。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更黔中郡為武陵郡,後幾經變革,西漢期間鳳凰歸辰陽縣轄。
三國時期,鳳凰先屬辰陽縣、武陵郡,歸蜀;後劉備戰敗,吳占其地,鳳凰仍屬武陵郡。
西晉歸鐔成縣,東晉改歸舞陽縣。南北朝時期,鳳凰壹直屬武陵郡。
隋朝壹統江山,改辰陽縣為辰溪縣。鳳凰當時屬辰溪縣,隸屬沅陵郡地。唐朝初為錦州地,唐高祖武德三年,置麻陽縣,鳳凰又屬麻陽縣。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在坡山西址設渭陽縣”,並載“山甚高,百姓食坡山溪水”。坡山即指鳳凰山,坡山西設縣城,古縣城址就是今黃絲橋古城。古渭陽縣址屬錦州盧陽郡。
宋朝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改渭陽縣為招諭縣。宋神宗熙寧八年,廢招諭縣,復置麻陽縣,渭陽又劃歸麻陽縣。元時,統治者為了穩固政權,在渭陽境內設五寨司,五寨長官司駐鎮竿(今鳳凰縣城)。
明朝承元制,設五寨長官司和竿子坪長官司,都屬保靖宣慰司管轄。明永樂三年,置竿子坪長官司,仍屬保靖宣慰司管轄。明隆慶三年,在鳳凰山設鳳凰營。明隆慶三年(公元1569 年),在鳳凰山設鳳凰營,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設鎮竿守備。明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移麻陽參將駐鎮竿城。
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設鎮竿協副將,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升協為鎮,鎮竿成為清朝全國六十二鎮之壹。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廢土司,置鳳凰營於今縣城,移辰沅靖道駐鎮竿。
鎮竿成為全國八十九道之壹;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於湘西北設永順府,辰沅靖道改為辰沅永靖兵備道,鎮、道員均住鳳凰、治轄範圍覆蓋整個大湘西二十余州縣廳,為全國八大兵備道之壹。
乾隆元年,改沅州為府屬兵備,十六年改鳳凰營為鳳凰廳,通判升為同知。清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91年)改鳳凰營為廳(散廳),升通判為同知;嘉慶二年(公元1797年) 升散廳為直隸廳。
辛亥革命後,推翻清王朝,1912年元旦,鳳凰光復。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改廳為縣,稱鳳凰縣。
1949 年鳳凰縣解放,鳳凰古城初屬沅陵專區,1955年劃歸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改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直至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