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功案件的電影劇情
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戰之際,延安發生了抗日軍政大學第六隊隊長黃克功因逼婚而槍殺女青年案件。兇手黃克功是紅軍團長戰鬥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參加革命的16歲女青年劉茜。如何審判黃克功?成立才兩個月的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不在,重任落到審判長雷經天身上。雷經天曾參加過南昌起義、廣州起義、百色起義,與黃克功壹同走過長征路。紅軍法官要審判紅軍將領,簡陋的邊區法院從未經歷如此大案。毛澤東、賀子珍、張聞天、胡耀邦都不可回避地參與此案。面對國內外的輿論,面對憤怒的學生、百姓,面對老紅軍的請求,雷經天承受各方壓力,采用公開審理,民主判決的方法審判此案。在陜北公學的操場上,二千多人參加,胡耀邦作為代表公訴人發言,有12位群眾代表發言,黃克功當庭辯論,最後審判庭五人展開了激烈爭辯……黃克功壹直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終於毛澤東的復信來了,在大會上宣讀,他贊成處黃克功以極刑,沒有赦免他。
《黃克功案件》明寫雷經天,暗寫毛澤東,通過對黃克功案的處理,表現了毛澤東的大情懷和大境界。毛澤東對黃克功同樣有感情:黃克功同他壹起上井岡山,是夫人賀子珍的江西同鄉,長征中又為病中的賀子珍擡擔架,同時黃克功更是壹個能征善戰的勇將。但毛澤東痛恨革命隊伍中居功自傲的人、用特權庇護自己的人、傷害人民的人。毛澤東堅持要雷經天公開審判,此中蘊含深意。劇中他對洛甫說:“這可不是審判壹個黃克功,是全民、全國在審判我們延安政權是壹個什麽樣的政權,我們是壹個什麽樣的政黨,要帶出壹支什麽樣的軍隊。”當收到黃克功請求戴罪上戰場殺敵立功的上訴書時,他寫了回信,並且要求雷經天在宣讀判決書時當眾宣讀:“***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壹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壹切***產黨員,壹切紅軍指戰員,壹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雷經天宣讀完毛澤東的信之後說:“如果我們今天不判黃克功死刑,就是判了我們未來的死刑!”說罷,雷經天敲響了操場上的壹口大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