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壹、招聘崗位、職數
衛生監督員(側重衛生經濟案件查處,涉外企業衛生監督綜合執法):3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2、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後出生),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衛生事業管理、預防醫學類、經濟、法律等相關專業;
4、熟悉衛生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衛生行政處罰要求和處罰程序,具有經濟專業背景、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儀器設備操作能力和較強的口頭及文字表達能力,良好的英語口語能力,達到高級口譯水平,富有團隊協作精神。
5、具有本市常住戶籍。
三、應聘辦法
1、報名:
應聘報名采取書面郵件報名方式。請將個人簡歷、近期1寸報名照壹張、學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常熟路280號,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人事科收(拒絕來訪),郵編:200031(所有材料恕不退回)。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1月6日(以發件郵戳為準)。
2、資格審查:
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根據招錄崗位要求初審簡歷,選出合格人員,通知筆試時間,不合格人員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對報名的個人信息、學歷證明及其他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後果自負。
3、筆試:
由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組織應聘人員筆試。筆試內容為衛生監督基本理論與技能、經濟管理、法律法規,英語。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4、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取答辯、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人員須遞交所有證書的原件。
5、擬聘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初步擬聘人員,通知體檢時間,未進入擬聘人員名單者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6、考察: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7、確定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和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衛生局審核通過後,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壹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33976266(梁老師)
監督電話:22121742
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二〇壹壹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