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指的是什麽
法律主觀:
民告官即為通常所說的行政訴訟,在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當事人對於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認為其侵犯了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依法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