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常州市屬、區屬事業單位招聘條件是什麽?
壹、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常州市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5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或中級十級專業技術崗位招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21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3月21日後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並以研究生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985工程?大學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報考部分不限戶籍或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崗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符合夫妻分居兩地或者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崗位不受戶籍限制;其他人員限常州市戶籍(指社會人員)或生源(指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2017年和2018年國家統壹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如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的2年內,可按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身份報考;2017年1月1日以後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後畢業的留學人員,以下簡稱?留學人員?),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有工作經歷的可按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具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取得各類非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的人員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於2019年3月25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方可報考;留學人員須於2019年3月25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方可報考;
(六)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崗位的人員,指在我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我市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七)招聘崗位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於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人員,報考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八)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25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周年。可通過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工資發放單、或者工作時間證明、或者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就業登記證明等材料證明。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並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九)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報考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報考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後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原標題:2019常州市、區屬事業單位統考招聘114人公告
文章來源:/class/HBPEPL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