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重要決議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9日在日內瓦召開第16次特別會議,經激烈辯論後勉強通過了敘利亞問題有關決議。
這項未能協商壹致通過的決議譴責敘利亞對和平示威者使用致命武器的行為,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向敘利亞派遣調查團,就該國可能存在的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展開調查。
這項決議以人權理事會47個成員國中26票支持、9票反對、12票棄權或缺席的投票表決通過,顯示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在這壹問題上存在明顯分歧。該決議以人權為由幹涉聯合國成員國內政,遭到部分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反對。
中止成員國資格
聯合國大會於2011年3月1日以協商壹致的方式通過決議,中止利比亞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資格。這是聯合國大會首次中止人權理事會某壹成員國的資格。
決議說,聯合國大會歡迎2011年2月22日阿拉伯國家聯盟發表的聲明,以及2011年2月23日非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發表的公報,決定暫時取消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資格。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張丹參贊在決議通過後發言時說,考慮到利比亞當前極為特殊的情況和阿拉伯及非洲國家的關切和主張,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決議的協商。同時,中國代表團認為,聯大中止利比亞人權理事會成員國權利的行動不構成先例。
利比亞2010年5月13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
2015年12月,韓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崔京林大使7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壹職,這是韓國首次獲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