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有哪些
目前中國有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是指根據憲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區域範圍內設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別行政區是我國為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臺灣問題而設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別行政區是在“壹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指導下建立的,構成了我國單壹制的壹大特色,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在我國具體情況下的創造性運用。特別行政區的設立,有助於維持香港與澳門的繁榮和穩定。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中華人民***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仍然可以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制度五十年不變,並且以此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特別行政區實行以行政為主導,行政與立法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
特區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二)中國特別行政區的職責
所謂職責,即任職者為履行壹定的組織職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負責的範圍和承擔的壹系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簡言之就是職位上必須承擔的工作範圍、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職能 是指人、事物、機構所應有的作用。通常來講,對於行政機關和社會公***事業管理部門,職能也就是職責。因為有權力必有義務,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因此,中國特別行政區的職責等同於中國特別行政區的職能。
特別行政區擁有高度的自治權,與中央政府的關系屬於地方與中央的關系,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特別行政區可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區內的行政事務。比如,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並簽訂有關協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以及其他全國人大或中央政府授權許可的事項。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政府不向特別行政區征稅。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
其具體職能可以分別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幾個方面進行考慮,也可以從其中運行方面進行考察,比如組織、協調、控制、監督等方面的職能。譬如籠統地講,依法獨立制定所轄區域發展計劃、財政金融政策,維持所轄區域的繁榮穩定,提高人民教育、文化、生活水平,發展社會福利,協調收入差距過大,發展科技,提供公***產品和服務,保護環境……
參照《香港特區基本法》還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維持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
(2)擁有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
(3)財政獨立,中央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征稅。
(4)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XX”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
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並簽訂有關協定。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5)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
(6)原則上可以行使某項權力,但還需要中央政府授權。主要有:a.《基本法》第96條規定,在中央政府協助或授權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系作出適當安排。b.《基本法》第125
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經中央政府授權繼續進行船舶登記,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以“中國香港”的名義頒發有關證件。c.《基本法》第133條和第134條規定,特別行政區政府經中央政府具體授權,
可以簽訂或修改民用航空運輸協議,簽發執照、許可證等。d《基本法》第154條規定,中央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護照,給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旅行證件;第155條規定,中央政府協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協議。e《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7)中央政府可能授予的其他權力。《基本法》第2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例如2006年,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深圳灣口岸啟用之日起,對該口岸所設港方口岸區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香港特別行政區將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行禁區式管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的範圍由國務院規定;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土地使用期限由國務院依照有關法律確定。將來,出於香港有效治理的需要,不排除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權力作出其他授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