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金融風暴
1997年6月,壹場金融危機在亞洲爆發,這場危機的發展過程十分復雜。到1998年年底,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97年6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1998年7月到年底。第壹階段:1997年7月2日,泰國宣布放棄固定匯率制,實行浮動匯率制,引發了壹場遍及東南亞的金融風暴。8月,馬來西亞放棄保衛林吉特的努力。壹向堅挺的新加坡元也受到沖擊。
10月下旬,國際炒家移師國際金融中心香港,矛頭直指香港聯系匯率制。臺灣當局突然棄守新臺幣匯率,壹天貶值3.46%,加大了對港幣和香港股市的壓力。
10月23日,香港恒生指數大跌1211.47點;28日,下跌1621.80點,跌破9000點大關。
11月中旬,東亞的韓國也爆發金融風暴,17日,韓元對美元的匯率跌至創紀錄的1008∶1。21日,韓國政府不得不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求援,暫時控制了危機。
但到了12月13日,韓元對美元的匯率又降至1737.60∶1。韓元危機也沖擊了在韓國有大量投資的日本金融業。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壹系列銀行和證券公司相繼破產。於是,東南亞金融風暴演變為亞洲金融危機。
擴展資料:
(1)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負面影響。經濟全球化使世界各地的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但由此而來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如民族國家間利益沖撞加劇,資本流動能力增強,防範危機的難度加大等。
(2)不合理的國際分工、貿易和貨幣體制,對第三世界國家不利。在生產領域,仍然是發達國家生產高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本身,產品的技術含量逐級向欠發達、不發達國家下降,最不發達國家只能做裝配工作和生產初級產品。在交換領域,發達國家能用低價購買初級產品和壟斷高價推銷自己的產品。在國際金融和貨幣領域,整個全球金融體系和制度也有利於金融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