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殺案結果是什麽 正當防衛,撤銷案件。2018年9月1日,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決定依法撤銷於海明故意傷害案。其間,公安機關依據相關規定,聽取了檢察機關的意見,昆山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的撤銷案件決定。 上篇: 乙二醇環保型融雪劑的密度 下篇: 中芯國際工作穩定嗎